2025年1月27日——憲法法庭週報

每週一,我將會更新憲法法庭前一週的一週事件。內容包括不限於憲法法庭的最新進展,以及台灣學者的評論。如果你喜歡這些內容,歡迎分享!

本週新聞包括:憲法訴訟法最新進展、憲法法庭的運作,以及黃茂榮大法官的紀念短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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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訴訟法的命運

憲法訴訟法已經正式生效了。

上週四(2025年1月23日),賴清德總統 公布 憲法訴訟法的修法。賴總統並沒有如 部分學者 主張的「拒絕公佈法律」,而是正式簽署這是修法,但 附註 「本案有關憲法法庭作成判決、暫時處分裁定及違憲宣告門檻相關修正規定,容或有妨礙憲法法庭正常運作,侵越司法權力核心範圍,及破壞政府體制分立制衡之憲政爭議,宜聲請憲法法庭裁判,以明確憲法框架,維持憲政秩序。」

這部法律究竟何時生效呢?本次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第95條規定:「113年12月20日修正之條文,自公布日起施行。」依據法條的文義,這次修法於總統公布的當天立即生效。但是,這種規範模式與 中央法規標準法的要求不盡相符。中央法規標準法要求各法至少3天的 生效期間。 (主要目的在於避免法規立即生效,在運作上產生青黃不接的問題) 過去也有立法例 採取這種立即生效的立法模式。不過,這些採取這種模式的案例,仍舊是在三天後才生效。生效時點的問題,對於憲法法庭來說格外重要。如果依據新法的文義,憲法法庭就無法運作,因為現有的大法官不足新法所要求的評議人數要求。這樣的規定也有效的避免新法被憲法法庭審查。如果前述的先例是正確的話,大法官仍舊能在總統公布後,行使職權。

不過,憲法法庭並未在上週五作成任何決定。大法官既未作成合憲與否的認定,也沒有作成暫時處分。依據 報載,憲法法庭並未在上週五作成任何決定的原因是因為,有部分大法官「技術性缺席」。而憲法法庭書記廳在星期六特別 澄清 上週五並未如同行事曆所規劃的召開評議。由於已近年關,憲法法庭不會在近期作成決定。

由於新法已經生效,憲法法庭剩下兩條路可走。第一條是依法行事。也就是憲法法庭在新大法官被提名、同意前,憲法法庭僅能作成不受理裁定。第二條路是積極的行使違憲審查權,依據憲法訴訟法舊法對於新法進行評議。考量到現在的憲政僵局,憲法法庭有比較高的機率會選擇走第一條路,避免成為政治攻擊的對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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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法庭的日常

睽違124天,憲法法庭在7位大法官退休後,全庭8人做了一個不受理裁定(114年憲裁字第1號,2025年1月22日)。實體爭議是,人民是否有請求政府「主動」公開資訊的憲法權利。 姑不論實體爭議的重要性如何,本案的表決比數是7:1,謝銘洋大法官是唯一的不同意票。從票數來觀察,這是相當罕見的結果。第一,在全庭的不受理裁定,僅有「一位」大法官,不同意不受理結果,而無任何「同盟」。第二,過去院長向來很少是唯一的不同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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紀念黃茂榮大法官

前大法官黃茂榮於2025年1月25日過世,享壽81歲。黃茂榮大法官曾為國立台灣大學法學院的終身特聘教授。馬英九前總統提名他擔任大法官(2008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)。他的研究領域包括債法、稅法、公平交易法及法學方法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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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小年夜,農曆年快樂!


留言

在〈2025年1月27日——憲法法庭週報〉中有 1 則留言

  1. What controversial presidential power did some scholars recently discuss before the amendment was signed?Telkom university Jakart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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